财联社12月22日讯 对于贷款公司这类非银金融机构而言,或许已经快走到了“历史的终结”。
12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息,同意四川平武富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解散。这意味着,年内已经有3家贷款公司宣告解散。
四川两家贷款公司宣告解散均为银行背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在文件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定, 同意四川平武富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解散。
监管要求,两家公司自收到批复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充监管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绵阳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清算及注销公司等法律手续。两份文件的批复时间均为12月14日。
12月22日,财联社记者发现,依据爱企查数据,四川平武富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注册,唯一大股东为绵阳市商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也于2007年注册,唯一大股东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内3家贷款公司解散目前该类非银金融仅有一根独苗
据《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财联社记者发现,至今年6月底的金融机构法人名单中,贷款公司仅有4家,包括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平武富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德惠长银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开化通济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不过,吉林德惠长银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于12月8日被宣告解散。这意味着,此类金融机构中,目前仅有开化通济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硕果仅存。
对此,某银行业分析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随着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银行系背景的贷款公司的生存空间日益被挤压,被解散、被小贷公司等取代也是必然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