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批准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明确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本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在现行细则的基础上新增30条,删除4条,条款数量变为149条,是历次细则修改中变化最大的一次。”2023年12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回答界面新闻提问时表示。
张鹏介绍,为在审查实践方面保障修改后的细则顺利生效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步完成了《专利审查指南》《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等4部配套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这些配套制度将于明年1月20日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时生效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业新赛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张鹏表示,一是积极回应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产业发展诉求,修改有关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标准,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切实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的专利保护力度。二是明确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标准,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创新的引导和保护,促进中医药产业传承精华和守正创新,加速中医药振兴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会上介绍,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增强,我国在新产业新赛道领域的竞争优势不断彰显。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我国电动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产品出口分别达到2693亿元、4194亿元和2890亿元,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相关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也在持续提升。这些产业快速发展的背后,都有很多专利技术做支撑。其中,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重点企业全球有效专利量已经超过10万件,并且呈逐年快速增长势头。
张鹏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优化专利申请审查流程。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安排,为申请人和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具体包括:一是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专利审查各环节的适用。二是具体规定了援引加入、优先权恢复、增加和改正、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补偿、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的审查和处理规则。三是扩展了专利权评价报告提出的主体和时机,简化提交方式和办理手续等。
此外,她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衔接国际规则。一是对照细则的有关要求,在审查指南中设专章,进一步明确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相关审查规则。二是针对细则新增的优先权恢复和援引加入等制度,细化审查操作流程,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国际条约平行互动,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推进专利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为激励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张鹏说。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魏保志介绍,我国专利审查效率持续提高,目前发明专利审查平均周期已缩短至16个月。按照国际审查周期可比口径来统计,从申请至授权,我国审查周期短于美、欧、日、韩,位居世界前列。